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涵盖了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公民的权益都受宪法保护
年十二次人大第十一次会议
将每年12月4日定为
国家宪法日
今年的主题是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为年宪法,前后共历经五次修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封面
为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复苗工程”深入开展,12月4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奈曼旗人民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日暨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奈曼旗第三中学的师生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学生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深入了解法院职能、诉讼流程等情况。
为了让这次活动更有意义,奈曼旗人民法院还组织师生共同观摩了庭审。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较为典型的青年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在奈曼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完整地展示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审判长依法有序掌控庭审过程,将“析理释法”有机的穿插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让同学们感受到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不可侵犯。
“今天我和同学们来到法院,听工作人员给我们解释了工作流程,近距离接触了法庭,对于我自己来说,这是重要的一堂课,让我了解法律的一些相关知识,在今后的学习上我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守法公民。”奈曼旗第三中学学生罗昊说。
近年来,奈曼旗人民法院利用自身职能优势,创新多种形式,积极履行普法宣传的主体责任,此次活动就是将宪法宣传与“复苗工程”充分结合,让未成年人进入法院观摩、体验和聆听,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养成遵法守法好习惯。
“今天是我们国家第七个宪法日,我们每年都会在宪法日到来之际,组织一些活动,今年最大的亮点就是突出引进来,因为我们每年都是走出去宣传宪法,今年安排一些初中生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亲身经历工作流程。今天刑事审判庭安排了一个寻衅滋事的现场观摩庭审,让初中生现场感受氛围,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下可能会触犯法律。今天这个案子是朋友一起吃饭,在火锅店打架,类似的情况在学生的身边可能会发生,对他们的触动很大,教育意义也很深。接下来我们会经常举办这些活动,让学生们真正知法、懂法、学法,做一名合格的宪法小卫士。”奈曼旗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宋亚萍说。
(张玉春、张文彬)
奈曼检察院开展“复苗工程”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学生。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奈曼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粼走进奈曼旗第一中学,为师生们带去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为主题,崔粼围绕法律及其作用、违法与犯罪、常见的犯罪及预防犯罪、拒绝校园欺凌和远离毒品五个方面进行了宣讲。并结合近年来校园内发生的典型案例,向师生们细致地讲解了我国的法律体系、行政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标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告诫每名学生都要自觉遵守法律,不触碰法律红线,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在平静、安宁、和谐的环境中度过美好的校园时光。
同学们认真地听课、做笔记,并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近年来,奈曼旗检察院不断加强“检校合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创新讲课方式,帮助未成年人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王阳、毕力格)
不止这些哦
奈曼旗各地各部门
也开展了
宪法宣传活动
大沁他拉司法所、大镇普法办邀请巨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进大沁他拉第四小学,为师生们带去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讲解宪法与日常生活的关系,生活中的法律保护等,并围绕“十戒”即贪、奢、骄、假、黄、毒、赌、惰、散、妒,用生动的语言,简单的案例和提问交流的方式与学生们零距离进行了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全校80多名师生聆听了讲座。
(法治奈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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