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内蒙古晨报」
年9月28日,通辽市奈曼旗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通辽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的人员信息:我旗居民高某9月19日与兴安盟新冠复阳无症状感染者吕某同乘K次列车,高某被通辽市疾控中心判定为同时空暴露人员,按照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为了确保防控工作无死角,现将上述人员在奈行程公布如下:
一、高某的行程轨迹
9月20日16时35分在通辽东高速收费站高某拼乘一辆7座商务车返回奈曼,18时高某到达八仙筒收费站后下车,由爱人自驾带其返回家中。
9月21日,下午到八仙筒镇友良超市买菜,从超市出来后到四林筒卫生室买药。
9月22日,到八仙筒镇宏庆农机商店修机器,10时54分离开,随后到八仙筒派出所补办身份证,11时26分离开。19时17分到中街西侧中石油加油站打油。
9月23日,15时05分到八仙筒镇久久一元店给孩子买笔。
9月24日,17时49分到八仙筒镇福祥商店买烟。
9月25日,去东百兴图村薛某家中参加薛某哥哥葬礼,中午在薛某家中吃饭。
9月26日9时-11时,去硭石村参加任某母亲葬礼,中午在任某家中吃饭,返回途中到四林筒村卫生室买维生素,13时51分有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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