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这是一项很大的荣誉,也是一种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冯亚男满怀欣慰地说。不久前,奈曼旗人社局仲裁院为和谊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获得“达标单位”称号授牌。一直以来,和谊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运用“3+N”的调解模式(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时,除企业调解组织成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三方外,还邀请党组织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参加),增强劳动争议调解的公平性,提高调解成功率。自年以来,通过公司党支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律师多方参与调解的模式,调解成功率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争议案件。王志红摄近年来,奈曼旗人社局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稳定器”作用,多措并举,创新模式,源头治理,着力筑牢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道防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目前已实现了调解机构不断增加,调解质效不断提升,社会效果日益显现的目标。“我们有针对性地在每个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灵活运用‘就地办案’的工作思路,实现‘就近化解’‘就近普法’的工作效果。”奈曼旗人社局劳动仲裁院院长尤山介绍说。同时,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制定和出台《关于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调解案件实行奖励的实施方案》,按照规范化标准建立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所调处的争议案件,按每个案件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实现“以奖促调,以调促稳,以稳创优”的目标,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基础。今年以来,奈曼旗人社局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升年行动”为抓手,积极组建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企业调解组织。针对不同规模企业,分类指导成立规范化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大中型企业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分公司、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同时,指导小微型企业设立调解小组或劳动争议调解员,形成“调解方式多渠道、调解组织多层次、调解人员多元化”的调解格局。目前,奈曼旗已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70家,覆盖了全旗所有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调解员队伍达到人,其中包括和谊公司、中联公司、牧原公司等8家企业获得“奈曼旗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称号,并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发放奖励资金。“劳动争议纠纷,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劳动者,处理不好既可能伤了劳动者的心,也可能增加企业的资金压力。多措并举,以激励赋能解决纠纷,既能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劳动者的价值,又可减轻企业的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奈曼旗人社局副局长杨永亮表示。(鲍庆胜、王阳)来源:通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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