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一、按照自治区、通辽市统一安排,于年11月8日开展接种,12月底前完成2剂次接种。2剂次间隔≥3周,第2剂应在首剂接种后8周内尽早完成。

二、选择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和北京科兴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原则上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此次接种为免费接种,医院、旗医院、妇幼保健所三个接种点,各乡镇设立乡镇接种点,请按照方案要求到对应接种点接种。

三、采取“教育系统主体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卫健系统实施接种”的方式。

四、注意事项。1.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携带接种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及预防接种证。2.接种单位要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3.接种全程应有监护人在现场陪同。(建议入学儿童班主任到接种现场协助组织接种)4.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5.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间隔14天以上。

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1月9日

来源: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初审:李子阳

审核:王爱国

终审:闫春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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