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开学后全面推行
“5+2”模式课后服务
近日,教育部基础司司长的发言明确:推行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
“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
这些行为,将全部禁止!
02
小学一二年级
不进行纸笔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03
严禁设置重点班
均衡配置师资
落实学校承担的“双减”工作任务。新学期开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04
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
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05
禁止公布考试分数、排名
不得在家长群传播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06
严禁根据分数分班
不按考试结果排座位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
07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学校这些行为,全部禁止!
不得对课间设置不必要约束
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在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转入专门学校的学生,应当保留学籍,原决定机关决定转回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
义务教育学校
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禁止手机进课堂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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