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景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时,当场查获一起喝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李某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在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李某某称没有,经系统查询证实其并未取得驾驶证。询问期间,民警发现李某某浑身散发着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2mg/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驾驶人李某某的血检结果为92.62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李某某喝的是治腰椎的药酒,当天朋友脚受伤,他便替朋友开车,却不料遇上交警被查处。最终,李某某因无证驾驶及醉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0元、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面临刑事处罚。

衡水晚报记者/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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