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由零售药店提出申请,经评估小组书面、现场评估后,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将奈曼旗大镇鹏翔大药房等5家零售药店纳入奈曼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奈曼旗大镇鹏翔大药房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7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