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高考考生和家长朋友们:鉴于北京等地近日连续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出现局部反弹的严峻形势,根据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先后召开的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管控措施,切实保障全市广大考生、家长、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实现“健康、公平、平稳、温馨、诚信”高考的目标,现就做好高考期间常态化防疫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认真配合,严格遵守。一、所有在6月13日零时后从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等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高考考生及随行人员,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正常且相关专业部门认定无问题后方可解除管控措施,并可以参加高考。二、所有在6月13日零时前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未满14天的高考考生及随行人员,一律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期满14天并实施“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在隔离期间,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所在社区、隔离宾馆报告,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三、所有在通辽市外地区就读并报名参加我市年高考的考生,最迟应于6月22日前返回报名旗县市区,并严格执行以上公告一或二的要求。未按规定时间返回报考地,未执行公告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高考的责任自负。四、所有在学校报名的考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防疫要求并接受学校的疫情管控措施。所有在招生办(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的考生,要严格遵守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和疫情管控措施,并从考前14天开始(即6月22日以后)每天都要向报名旗县市区教育局报告体温检测结果。五、所有考生遵循以上几点要求,符合健康标准,方可在学校或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六、所有考生家长或监护随行人员,都要减少参加社交活动,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按照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家长和随行人员在考点附近聚集。七、所有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高考考生及相关随行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缓报、瞒报、谎报信息的,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而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通辽市教育局年6月19日来源:通辽教育编辑:胡杨审核:李文静终审:于洪峰王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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