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秋收期间农业机械作业安全须知

一、严禁无牌无证驾驶作业

1、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登记和申领牌证手续。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准投入使用。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

3、对申领有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安全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

二、作业时遵守安全规定

1、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检查,保证其以完好的状态投入作业。

2、要对灯光、电路认真检查调整,以便道路行驶和夜间作业。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按照规定粘贴安全反光标识。

4、农业机械在易燃易爆区作业时,应当有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

5、农业机械及作业场所的危险处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6、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载物、载人不得超过行驶证核定的准载质量、准载人数。

7、农业机械挂车、自卸车厢内和非乘坐部位上不得载人。

8、农业机械拖带挂车或者牵引(悬挂)配套机具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拖拉机以外的其他农业机械不得拖带或者牵引挂车上道路行驶。

9、从事有可能被运转机械绞碾伤害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注意转移中的行驶安全

1、农机在起步、倒车前一定要察看车下和车身左右,并鸣笛或发出信号,提醒他人注意。

2、行驶转移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不违法载人,并注意保持安全行驶距离。

3、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在作业行驶到地头、垄边、机井旁、坑洼地势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慢速度观察安全后通过),以防发生侧翻等事故;驾驶重心较高的机械,在田间转移时注意落差,防止翻车;机耕路窄,预计农机不能通过的,不要强行通过。

四、注意作业现场安全

1、勘察好田间作业现场。检查现场是否有影响作业的电线、杂物及与作业无关的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在作业区域内活动。

2、把握好安全操作要领。农机一旦发生故障,应首先停机切断动力,禁止在机械运转的情况下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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