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管理单位和地址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旗进口冷链食品管理防控工作,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全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变更进口(包括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下同)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管理单位和地址,并自年2月7日起,停止使用设在奈曼旗孟家段大街东段北侧内蒙古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内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同时启用位于通辽市奈曼旗大镇北疆现代乃蛮生态园区(旗老五中院内)内蒙古北疆现代农业综合有限公司内的集中监管专仓。

一、变更后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继续严格执行通辽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通知》(通防指发[]64号)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变更后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管理单位:内蒙古北疆现代农业综合有限公司,专仓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7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