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努力推动大中小学全学段全面复学复课,加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校开学复课时间安排的通知》(内教办函〔〕75号)要求,结合全市前期其他学段年级开学复课后教育教学秩序良好的实际,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通辽市小学低年级开学复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经属地评估合格,并报请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和市教育局备案后,小学二、三年级从6月2日起可开学复课,小学一年级从6月3日起可开学复课。市直小学低年级开学复课评估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开学(园)复课准备,具体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三、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复学标准,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学复课,确保开学复课有序、校园安全万无一失。四、各级各类学校尚在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五、从湖北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内防指电〔〕37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核酸检测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内防指发〔〕88号)及通辽市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点击在看送你小花花来源:通辽市教育局编辑:胡杨审核:王爱国终审:于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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