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奈曼旗“人才回引”计划的公告根据《奈曼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实施奈曼旗“人才回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回奈曼旗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建立“常态化报名、按需求引进”的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主要任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引进条件且有意向回奈曼旗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建立奈曼籍人才储备数据库,为奈曼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今后,奈曼旗事业单位将重点从奈曼籍人才储备数据库中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人才。二、征集条件(一)户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奈曼旗户籍或大学入学前为奈曼旗生源;2.本人有意向到奈曼旗工作,配偶为奈曼旗户籍或已在奈曼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二)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三)学位学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全日制本科起点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院校)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医疗卫生专业门类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三、征集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征集条件人员将本人信息材料电子版、证件扫描件(或各类证件高清照片)打包成RAR格式或ZIP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到奈曼人才储备库专用邮箱nmrcc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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