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执行干警给张某弟弟释法明图②:执行干警部署任务。图③:执行干警测量房屋尺寸。图④:现场签署有关法律文书。图⑤:执行完毕后,执行干警乘车返回。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干警冒着风雪,第三次来到通辽市奈曼旗八仙筒镇,对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进行实地勘验、拍照,为接下来的网络拍卖做准备。

据了解,张某欠他人款项9万余元,在执行阶段不知所踪。法院查询后,发现张某在八仙筒镇有一套平房,遂依法对其进行查封。因该房屋经过多次加盖已经无法确定原来房屋的位置和边界。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张某弟弟又声称房子已经卖给了他,拒绝配合法院对房屋进行量尺与拍照。

执行干警只好多次前往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个部门,调取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和房屋规划图等多份材料,证实房屋归张某所有。看到这些证明材料,张某弟弟再也无法抵赖拖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执行干警顺利勘验完房屋、量完尺寸,当天工作顺利完成。

作者:卢进林王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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