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确保年全省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开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毕业考试在年5月15日以后进行。
(二)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体育,总分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分值和组织方式,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1.文化课考试总分分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分;数学分;外语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分〔道德与法治45分(其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在文科综合科目中,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年版)》中规定的道德、法律和国情的教学内容和年4月至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全国统编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常识(试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学内容。
(2)考试形式。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形式。各科考试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抄袭或相互借阅教科书。
(3)考试时间。河北省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21日
6月22日
上午
9:00—11:00语文
9:00—11:00数学
下午
14:00—16:00理科综合
14:00—16:00外语
(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16:45—18:45文科综合
(4)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的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工学校招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2.体育考试满分30分
考试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冀教基〔〕11号)中的附件10进行。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于年5月底前进行。
二、严格规范升学考试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一)严肃成绩发布纪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发布的有关要求,不得向初中学校提供中考成绩;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所属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初中学校不得宣传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内外任何位置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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