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年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充实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年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用人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一)本次招聘单位为奈曼旗党委和政府部门所属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共招聘名列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年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高校毕业生”是指: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包含、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通辽市户籍。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岗位户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岗位限制为奈曼旗户籍的包括高考前为奈曼户籍、报考人配偶为奈曼旗户籍或报考人配偶为奈曼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0月1日—年9月30日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开始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6.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招聘简章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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