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奈曼旗市场监管局迅速反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监管,查处了一批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现公布首批5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件。01案件一1月27日,奈曼旗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通辽市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百草园店将日常5元售卖的口罩涨价至20元”,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投诉的口罩涨价情况属实,当事人涉嫌哄抬物价,奈曼旗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目前正在依程序办理中,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02案件二1月28日,奈曼旗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通辽市康之佳医药有限公司奈曼旗分公司销售的3MPM2.5颗粒物防护口罩(3只/包)进行调查,经核实,当事人销售口罩未按要求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奈曼旗市场监管局已按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03案件三1月29日,奈曼旗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热线交办的“奈曼旗东明镇北奈林村卫生室将日常5元售卖的酒精涨价至20元”的投诉举报,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投诉举报情况属实,当事人涉嫌哄抬物价,符合立案条件,目前正在依程序办理中。04案件四1月29日,有群众投诉“通辽市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千汇店高价销售口罩”,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在疫情期间该店将日常售价7.00元的口罩涨价至15元,涉嫌哄抬物价,符合立案条件。奈曼旗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目前正在依程序办理中。05案件五1月31日,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关于奈曼旗包国庆诊所高价销售口罩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被投诉的“高价口罩”购进价格为2.43元/包(每包20只),1月30日以前销售价格均为4.00元/包(20只),该诊所发现疫情期间口罩紧缺擅自大幅提高价格,于1月30日后以20.00元每包销售,前后进销差价率提高了11倍之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奈曼旗市场监管局已立案,将对行为人在疫情期间不顾国家政策哄抬防疫用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速查处。下一步,奈曼旗市场监管局将依据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精神,持续加强对口罩等防疫用品、米面粮、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拨打举报。来源:奈曼旗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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