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根据《关于印发奈曼旗流通领域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规范和奈曼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消毒规范的通知》(奈防指发〔〕34号)要求,经业主自愿申请,通过现场确认,现将第四批恢复营业的寄递物流行业名单通告如下:1.奈曼旗八仙筒镇顺发物流货站2.奈曼旗大镇辽西货站3.奈曼旗大镇通乡货站4.奈曼旗大镇韵达仓库5.奈曼旗大镇宇迪电器修理部(京东帮服务店)6.奈曼旗大胡子物流有限公司7.奈曼旗大镇超顺发物流站特此公告奈曼旗商务局年2月26日通告奈曼旗第二批恢复营业的商店超市、零售药店及第一批恢复营业的餐饮单位名单根据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奈曼旗流通领域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规范和奈曼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消毒规范的通知》(奈防指发〔〕34号)文件要求,按照“保障生产生活必需优先”和“从严审核、错峰分时、科学布点”原则,在确保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决定从即日起,分类分批有序恢复商店超市、蔬菜水果店、零售药店、餐饮等流通领域经营活动。经过经营业主自愿申请,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确认,现将第二批恢复营业的商店超市、零售药店及第一批恢复营业的餐饮单位名单通告如下: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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