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法院:用好“云”调解便民又快捷

春节期间突如其来的故城疫情风波,为衡水市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年后正式上班后,景县法院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严防严控,很多高风险区当事人无法如期参加庭审,这给该院审判工作造成了很大障碍。

困难面前不退缩是法院人一贯作风,该院采用“电话调解”—“拟定调解协议”—“云端网络线上开庭调解”的工作模式,克服了距离障碍,在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情况下,捷报连连。近期,该院又以“云”调解的方式,完美解决了一起代驾员驾驶客户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引发保险公司追偿的纠纷。

代驾员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引发多个法律关系交织

景县一名代驾员通过代驾平台接单,在驾驶客户车辆过程中不慎与其他车辆相撞,引发交通事故。被撞坏的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赔付后,向代驾员代位求偿未果,遂向景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联系代驾员,代驾员以履行职务行为为由拒绝赔付,并提交申请追加代驾公司为本案被告。法官又联系代驾公司,代驾公司对此事不予认可,这让此案陷入层层法律关系漩涡中。经过研判,法官认定代驾公司与代驾员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应在本案中进行一并审理,解决方案以调解为最佳。

马拉松式调解拉开细水长流终将顽石磨平

方案既定,立马行动。法官和工作人员先与代驾员取得联系,为其释法明理,帮助他认识到了自身也有过错,不可将全部责任推卸给代驾公司。经过多次劝说,代驾员终于同意先行垫付修车费,再行向代驾公司追偿。取得阶段性进展后,法官马上将调解意见反馈给原告,并耐心和原告沟通利弊,最终原告也同意作出适当让步,双方达成了初步调解意见。从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到最终完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又多次反悔,甚至发生争执,但最终在法官的细心调解下,都平复了心情,达成了共识。

因疫情所致,原告住所地系山东德州市,被告之一为上海某保险公司,都不能到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于是工作人员在征得各方同意后,采用了网络方式线上调解,并促成各方在线上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错综复杂的纠纷案件在最短时限内得到了有效解决,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景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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