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近期预防接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

针对当前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时期预防接种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以旗县为单位,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服务人口密度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必要性,统一对所辖区域内接种单位是否暂停接种服务进行评估。产科接种室、狂犬病和破伤风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要在做好防护前提下开展接种服务。

二、经评估可继续开展服务的接种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开诊时间,做好接种计划和接种预约,减少人员聚集。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按要求对接种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入接种门诊均需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预防接种单位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每日自测体温,佩戴外科口罩,做好手部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三、经评估暂停服务的接种单位,要通过公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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