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根据当前全旗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规避交叉感染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部分不具备防疫条件的经营场所防控工作下达如下命令。

自年2月4日0时起,全旗范围内所有不具备防疫消杀、体温监测条件的小旅店、零售药店、商场超市、商店、餐饮单位(饭店、餐馆、酒吧、茶馆、奶茶店等)一律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因擅自营业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中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年2月3日

来源: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4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