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内人社发〔〕14号)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结合我旗实际,决定公开招募青年见习人员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应符合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等条件。
二、招募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
年7月5日至年7月26日(周六、周日休息)
联系人:唐海丽管晶
联系-
一、招募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人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目前已在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中(含自治区公益性岗位项目)的服务人员或中途离岗的人员及服务期满人员均不在选拔范围内。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储备人员签署储备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和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外,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用人单位、旗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服务期间待遇储备人员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储备期间工资部分中当地财政给予每人每月元的生活补贴(元为自治区专项资金,元为储备单位所在地区财政补贴),工资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单位补齐,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满后享受的政策
1、储备单位新招聘人员应优先从储备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储备人员中录用。
2、储备期满考核合格领取证书人员,可享受自治区最新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期满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纳入大学生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方法程序旗人社局、储备单位按照储备计划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考核,由储备企业和报名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人选。对符合条件入选储备人才的高校毕业生签署《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一式三份),并统一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
六、申报人员需要提交材料1、《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并粘贴蓝底一寸照片(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1份)
七、报名地址、时间、联系人、咨询电话
附件1、《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申请表》
2、《年储备企业岗位需求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7月5日来源: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美琦
初审:李子阳
审核:李文静
终审:于洪峰
王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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