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年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通辽市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本旗年度、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情况及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编制空缺情况,经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列编工作人员。招聘旗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59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表》、《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系统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79人;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12人;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10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是指: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包含、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9月5日至年9月5日(含)期间出生的),林草系统部分岗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9月5日以后出生);

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年8月31日。其他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年9月5日。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年9月5日(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年9月5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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