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年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通辽市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结合用人单位用人实际需求、编制空缺情况,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年度奈曼旗计划招聘名列编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名列编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名列编工作人员,第一批未招满的岗位纳入第二批招聘计划中。本次招聘为第一批次招聘,共招聘旗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人、青少年业余体校岗位10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50人。本年度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年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本次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年奈曼旗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97人;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11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6月27日至年6月27日(含)期间出生的),部分岗位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年6月27日。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年6月27日(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年6月27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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